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比例及奖励标准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全面的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评审人数为学生总数的1%;二等奖学金2000元,评审人数为学生总数的2%;三等奖学金1000元,评审人数为学生总数的3%。
二、评审条件与评审程序
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学生奖学金申请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 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
2. 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排序列本班前20%以内(含20%)、学分平均绩点达到3.0及以上,可申请评审优秀学生奖学金。
3.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选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含任选课)。
4. 最终按专业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由高至低的排序评审优秀学生奖学金;学分绩点相同的按专业综合素质测评得分由高至低的排序评审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报送材料:
1.获奖学生汇总表(所需数据可从省系统导出,纸质1份,格式见附件3);
2.学生申请审批表(省系统导出,纸质1份,资助中心签章后由学院留存)
3.学院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获奖学生名单的证明材料(公示网址、公示截屏、公示栏照片等)
以上材料请于10月14日前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6351。
四、在评审及受奖助期间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受奖助资格,停发或追回奖助资金: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二)弄虚作假者;
(三)因故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异常者。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