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河南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河南江舸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捐资面向全校设立了江舸云助学金,主要用于支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钻研、奋发成才。根据企业与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签署的助学金评审协议,现将学院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正式注册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在校本科生
二、资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层次 | 优秀之星 | 励学之星 | 励志之星 | 自强之星 |
金额 | 4000元/生 | 3000元/生 | 2000元/生 | 1000元/生 |
名额 | 2人 | 2 | 4 | 8 |
三、评审标准
1.“江舸云助学金”参评学生的考察范围为2023-2024学年成绩情况和综合测评结果。参评学生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和平均学分绩点均位列专业前20%;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江舸云助学金”:
(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者;
(2)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院系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原则上以书面处分通知为准);
(3)在参评学年,学习成绩不及格者;
(4)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假成绩、假证明者;
(5)有其他不适宜获得助学金情况的。
四、评审程序
1.10月12日前,符合条件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登录河南省学生资助系统,在校内资助-江舸云助学金模块下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评审材料原件。
2.学院根据申请情况,由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遴选推荐,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送学校。
3.学校和企业组织专家进行复审,结果在全校公示,若在审核、公示中发现有不适宜获得江舸云助学金的,由学校组织补充评审资料或重新评审更换人选。
在企业方资金到学校发展教育基金会账户后,学校依照校企约定根据受助名单发放“江舸云助学金”。
五、提交材料
1.《江舸云助学金申请表》(可直接从河南省系统中导出);
2.学习成绩单、综测个人申报表;
3.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应在10月12日前,报送至学院6351办公室。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二○二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