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关于2023年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6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比例及奖励标准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全面的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评审人数为学生总数的1%;二等奖学金2000元,评审人数为学生总数的2%;三等奖学金1000元,评审人数为学生总数的3%。

二、评审条件与评审程序

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学生奖学金申请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 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

2. 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排序列本班前20%以内(含20%)、学分平均绩点达到3.0及以上,可申请评审优秀学生奖学金。

3.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选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含任选课)。

4. 最终专业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由高至低的排序评审优秀学生奖学金;学分绩点相同的按专业综合素质测评得分由高至低的排序评审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报送材料:

1.校内奖学金评审报告

2.获奖学生汇总表(所需数据可从省系统导出,纸质1份,格式见附件3);

3.学生申请审批表(省系统导出,纸质1份,资助中心签章后由学院留存)

4.本专科生校内奖学金、研究生校内奖学金经费使用报告与资金发放明细表(纸质1份,中行卡另需提供电子版);

5.学院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获奖学生名单的证明材料(公示网址、公示截屏、公示栏照片等)

评审报告及发放报告要求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发放明细表要求由学生本人确认姓名、学号和金额并签字。以上材料请于1031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相关要求:

1.统筹国家奖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校内奖学金评审,参评不同项目的奖学金科研成果和获奖成绩不可重复申请使用。

3.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监督,对获奖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2023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