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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关于成立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组织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工作的领导,加强国家奖助学金的管理和民主评审工作,依据国家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成立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组织机构。

一、认定机构

1、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的民主评议小组。各班级以导师(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 20%。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民主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学院和班级范围内公示 3 个工作日。

二、学院认定工作组

   组  长:付晓炎

   副组长:杜鹏、樊超

   成  员:黄娴、许森、齐卫红、刘於勋、赵玉娟、苗建雨、黄毅、周洋、郑丽萍、王雪涛、王二暖、段爱玲、薛正元、苏小玲、母亚双、魏伟、金军委、张自豪、侯惠芳、史卫亚、于俊伟、王贵财、程立、韩萍、刘继承、费选、徐振强、陈亮、李雪峰、吴瑞琪、闫秋玲、刘刚、任笑真、张玉宏、蒋玉英

三、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组长:各班级班主任。

成员:各班级学生代表。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学工办                                                    

2021年6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