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河工大政教〔2024〕3号)文件要求,依据学校公布的2023-2024学年学生评教结果,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现对学生评教成绩占前70%的教师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5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疑问,请于8月5日18:00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办反映,联系人:闫冰一,电话:0371-67756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