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执行方案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加强创新拔尖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依据《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工大政教【2024】2号),为做好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我院特制定推荐工作细则。
一、目的及要求
(一)通过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成为社会和学科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提高我院推免生质量。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综合考评,择优推荐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推免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1.推免领导小组组织结构
组长:院党委书记 院长
副组长:院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其中:教学副院长为常务副组长)
成员:教学办主任、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系主任、毕业班辅导员及班主任、教师代表
推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兼)
副主任:教学办主任 团委书记
2.推免领导小组职责
(1)依据学校相关制度,制定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执行方案。
(2)参照学校制订的推免生指标,确定各专业推免指标分配。
(3)审核推免生资格。
(4)根据推免成绩计算排名方法,组织相关考核、统计工作。
(5)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公示、上报。
(6)参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共同研究、讨论确定有关推免工作中的其他相关问题。
(二)专家审核小组及其职责
1.专家审核小组组织结构
组长:院党委书记 院长
副组长:院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
成员: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代表,不少于5人
2.专家审核小组职责
(1)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进行审核鉴定。
(2)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3)对审核结果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三、推免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预推荐学生: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 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行政处分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学业加权平均成绩(以学院最后一次公示时,学校教务系统记载的本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成绩为准)排名在本专业前20%(四舍五入计算)。
(七)外语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 450 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 6.0 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 90 分及以上。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到校级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四、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符合报名条件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推免资格。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报名时需要提交个人书面申请书(本人手写签名),并签署参加推免的个人诚信承诺书。
五、推免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
(一)综合评价成绩=学业加权平均成绩×90%+特殊学术专长成绩×10%。
1.学业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 1×学分 1+课程成绩 2×学分2+……课程成绩 n×学分 n)/(学分 1+学分 2+……学分 n),通过补考或重修而获得学分的课程成绩按60 分计算;特殊学术专长成绩=A+B,当A+B超过100分时按100分取值;综合评价成绩、学业加权平均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成绩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特殊学术专长成绩计分规则:
A: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南工业大学且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期刊级别认定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每篇计 20 分。
B: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河南工业大学参加依据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综合、单项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根据其获奖级别、等级、排名按《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2 计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励级别计分,除国家级综合赛事外,其余赛事按一、二、三 3 个等级进行计分,获奖年度设特等奖项的按一等奖对待,其他奖项以此类推,最多只对三个等级计分)。学生参加不在学校认定范围内的赛事获奖,不计分。竞赛级别认定以竞赛获奖证书取得时间为准。
(二)以下情况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有退役军人证)、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
2.特殊学术专长A、B 项中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学生以第一完成人或独立完成的其他科研成果,以及获得的其他竞赛奖项。
(三)计算分数时,综合评价成绩排名看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并列,再看第三位,依此类推。若出现并列,优先考虑次序为:学业加权平均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成绩。
六、推免学生确定方式
(一)按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指标按专业分别依次排序确定。
(二)指标分配主要参照学校分配我院推免指标数、各专业本科生人数比例和是否国家级一流专业确定,各专业分配指标由整数部分和小数部分组成,各专业先取整数部分作为本专业推免指标;取整后剩余指标根据小数点后数值大小进行分配。如果出现某专业符合申报条件人数或申请推免人数少于应分配的推免指标数,剩余指标由学院收回再进行统筹安排。
(三)人选确定后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推荐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学生,经核实后取消推免资格,推免资格依次按照排名后延。
(四)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按学校分配的名额和公示排名最终确定的推免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私自放弃推免资格,私自放弃者其失信记录将计入个人档案。
七、其它
(一)所有计分项目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原始文件和复印件(计分项目对应原始材料日期为推荐当年7月31日(含)前,其中SCI、EI论文以Online时间为准(需提供有效收录证明)。
(二)对已经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资格:
1.在第四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含)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正常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受校级纪律处分,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在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安全稳定等方面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
7.申请人提交材料发现有弄虚作假者。
(三)复议
凡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推免领导小组递交复议申请表(见附件),并在异议材料上注明所在单位、本人联系电话,并签署本人姓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
(一)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进行,相关人员应及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保证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河南工业大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推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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