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7-10 浏览次数: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7-10】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加强创新拔尖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依据《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河工大政教【2022】17号),为做好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我院特制定推荐工作细则。

一、目的及要求

(一)通过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成为社会和学科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提高我院推免生质量。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综合考评,择优推荐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推免领导小组”)。

长:院党委书记 院长

副组长:院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其中:教学副院长为常务副组长)

员:教学秘书、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系主任、毕业班辅导员及班主任

推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兼)

任:教学秘书 团委书记

(二)推免领导小组职责

1. 依据学校相关制度,制定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 参照学校制订的推免生指标,确定各专业推免指标分配。

3. 审核推免生资格。

4. 根据推免成绩计算排名方法,组织相关考核、统计工作。

5. 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公示、上报。

6. 参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共同研究、讨论确定有关推免工作中的其他相关问题。

三、推荐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预推荐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作为推荐生进行推荐: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 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行政处分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历年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以学院最后一次公示时,学校教务系统记载的本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成绩为准)排名在本专业前 20%(四舍五入计算),且外语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 450 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 6.0 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 90 分及以上。

(七)对于符合上述条件,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级奖励、成果的学生,可优先考虑;获得省级奖励、成果,高水平论文的学生可适当考虑。奖励参照《河南工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办法》(校政学【2017】16号),其中竞赛项目按照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 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 受到校级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 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四、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符合报名条件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推免资格。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报名时需要提交个人书面申请书(本人手写签名),并签署参加推免的个人诚信承诺书。

五、推免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

(一)前三年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占70%。计算方法:(申请人前三年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5)×70。

(二)四六级英语考试成绩占10%。计算方法:

CET-6成绩占5%。CET-6成绩计算方法:(申请人六级英语考试分数/总分)×5。

CET-4成绩占5%。CET-4成绩计算方法:(申请人四级英语考试分数/总分)×5。

(三)突出表现占20%(具体细则见附件)。计算方法:(申请人三年突出表现得分之和/本专业参加推免申请学生中三年突出表现得分之和的第一名的分值)×20。

(四)计算分数时,总分排名看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并列,再看第三位,依此类推。若出现并列,优先考虑次序为: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突出表现成绩、外语成绩。

六、推免学生确定方式

(一)按专业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外语成绩、突出表现成绩三项得分总和进行排名,根据指标按专业分别依次排序确定。

(二)指标分配主要参照学校分配我院推免指标数和各专业本科生人数比例确定,各专业分配指标由整数部分和小数部分组成,各专业先取整数部分作为本专业推免指标;取整后剩余指标根据小数点后数值大小进行分配。如果出现某专业符合申报条件人数或申请推免人数少于应分配的推免指标数,剩余指标由学院收回再进行统筹安排。

(三)人选确定后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推荐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学生,经核实后取消推免资格,推免资格依次按照排名后延。

(四)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按学校分配的名额和公示排名最终确定的推免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私自放弃推免资格,私自放弃者其失信记录将计入个人档案。

七、其它

(一)所有计分项目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原始文件和复印件(计分项目对应原始材料日期为推荐当年7月31日(含)前,其中SCI、EI论文以Online时间为准(需提供有效收录证明)、外语成绩以网上查询成绩为准。

(二)对已经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资格:

1. 在第四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 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含)以上成绩。

3. 毕业时未正常获得学士学位。

4. 政审不合格。

5. 受校级纪律处分,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 在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安全稳定等方面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

7. 申请人提交材料发现有弄虚作假者。

(三)复议

凡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递交复议申请表(见附件),并在异议材料上注明所在单位、本人联系电话,并签署本人姓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

(一)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进行,相关人员应及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保证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河南工业大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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