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0-2021学年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5 浏览次数:

各专业、各学生班:

2020-2021学年,我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各种竞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表彰优秀、树立榜样,全面系统掌握我院学生获奖信息,展示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思想引领、创新创业等育人成效,引导广大学生向获奖集体和个人学习,营造学生奋发有为的氛围。学院决定对学生集体和个人校外竞赛获奖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统计,审核鉴定,集中进行表彰。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获奖统计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 获奖统计对象:17毕业生、18、19、20级在校本科生

三、 获奖统计范围:

              1.学科竞赛获奖:本科生在国内外及省、部级等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奖项数。学科竞赛通常由教育部高教司或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发起或组织,其统计范围为: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ICPC)、国际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全国临床技能大赛及其他具有全球影响和全国影响的比赛等。

               2.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指在校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

               3.学生发表作品数:指在校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或重大活动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作品的数量(例如:诗歌、散文、小说等)。

               4.学生获准专利数:指在校本科生申请获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著作权的数量。

               5.职业资格证书:指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内的140项职业资格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请各位同学及时将以上获奖信息报给各班班长,本次统计将作为评优评先及学院相关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请各班班长做好统计工作,于2021年10月8日17:00前将《统计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及获奖证书扫描件(pdf格式)等按顺序文件整理好打包发送至邮箱:hautaixx@163.com,逾期不予认定。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