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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5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按照省委和省纪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现就制定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体责任清单内容

(一)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

包括校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基层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一般应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作风建设、强化思想教育、依法依规治党、严明纪律规矩、深化以案促改、抓好巡视整改、选好管好干部、狠抓源头治腐、构建“三不”长效机制、严格监督问责等方面研究制定。

(二)党组织负责人责任清单

包括校党委书记、基层党委书记责任清单,一般应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监督监管、做好表率等方面研究制定。

(三)领导干部个人责任清单

包括校、处两级领导干部责任清单,一般应从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领导推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监督监管、风险防控、严格自律等方面研究制定。

二、监督责任清单内容

(一)校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一般应从维护党的纪律、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执纪监督、深化教育预防、推进以案促改、抓好巡视整改、加强疫情防控监督、严肃查办案件、严格追究问责等方面研究制定。

(二)基层党委纪检委员监督责任清单

一般应从协助基层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风险防控、受理信访举报、落实校纪委工作部署等方面研究制定。

三、相关要求

1.务求实效。制定责任清单应结合学校《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目标及任务分解书》、《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力求突出重点,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简便务实。

2.严格程序。校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应经校党委会集体研究审定,校级领导责任清单应经校党委书记审定。基层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应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并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定,处级干部责任清单应经所在党组织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审定。校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校领导责任清单由党办统一汇总整理,基层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纪检委员监督责任清单、处级干部责任清单由所在单位整理汇总,并于2020年5月29日前,报校纪委综合室(A408室),电子版发至jwb@haut.edu.cn。

3.抓好落实。责任清单制定完善后,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重点抓好贯彻落实,学校将对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党委办公室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